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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稅務(wù) 公同共有土地可以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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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房地稅務(wù) 公同共有土地可以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(dǎo)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(wù)局近日接到民眾來電詢問,父母遺留的土地因未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屬公同共有,與其他繼承人的稅金都開在同一張稅單,能不能只繳自己那一份就好?
 
稅務(wù)局表示,公同共有的土地,如果全體公同共有人一同提出申請分單繳納,就可以按照全體共有人約定的繳納比例分單繳納地價稅;但若是只有部分共有人申請分單,則僅能就申請人之法定應(yīng)有權(quán)利部分分單繳納。
 
稅務(wù)局進一步提醒,由於全體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(yīng)納稅捐負有連帶責任,不會因為申請分單繳納而有所改變,因此縱使是已申請分單繳納的公同共有人,仍有可能會因為其他公同共有人未繳納稅款而遭行政執(zhí)行機關(guān)強制執(zhí)行,以清償應(yīng)納稅捐。